据《北京商报》引述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近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对因特网领域22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,当中涉及阿里巴巴、腾讯、滴滴、苏宁等企业。经查上述22起案件均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第21条,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,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、限制竞争效果。因此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(人民币,下同)罚款。
实际上,虽然此次开罚金额规模远远低于今年4月针对阿里巴巴违反反垄断的182.28亿天价罚款,但随后大陆官方持续对包含腾讯、美团立案调查,甚至滴滴的使用者数据近日更遭到大陆官方进行国安调查。此次一口气对22起案件祭出行政裁罚,金额不高却持续凸显大陆官方对因特网平台反垄断、不正当竞争领域的严密监管态度。
至于此次开罚原因中的“经营者集中”,据百度百科解释,是指2个或2个以上的企业相互合并;一个或多个个人、企业对其他企业全部、部分获得控制。导致可能造成市场经济力量过度集中、产生损害竞争的垄断结构出现,就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。
根据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22起案件中,除了涉及阿里巴巴、腾讯之外,也同样波及到滴滴。
当中“滴滴系”企业涉及8起,包含惠迪、小桔、车胜等都是滴滴实际控制企业。例如以惠迪天津一家公司来说,此次涉及与一汽集团、华夏出行、北汽新能源、特来电、西藏奥通等设立的合营企业案等。
阿里巴巴方面则涉及到如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、收购纽仕兰股权案、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;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、收购五矿电商股权等。
至于腾讯则有收购58同城、小红书、搜狗、猎豹移动、蘑菇街等股权案被列入。